发布时间:2025-10-17 11:29:02    次浏览
本报讯(记者赵樱泽实习生向倩芸)《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近日实施。尽管以“流入地为主、公立学校为主”为中国解决打工子弟教育问题的原则,但各地仍给打工子弟入读公立学校设立了不同的门槛。相比往年北京市对“五证”(户籍、暂住证、原籍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在京实际居所证明和工作证明)的要求,今年非北京市户籍学生的入学门槛进一步提高。《意见》规定各区县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记者采访中发现,今年北京市部分区县对“五证”要求的门槛进一步提高。以朝阳区为例,今年教委通知新增部分要求:暂住证必须是2013年12月前办理,临时补办不再可行;居住证明必须租住正规房产,租房合同需已备案、完税,还要有房主的身份证及房产证(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公租房、军产房房产部门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务工证明除了要求正规的劳动合同外,还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13年规定,农村户口不需缴纳三险证明)。除此之外,非独生子女还必须有生育证明或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东城区则规定需要“父母双方”均在东城区务工,并居住在东城区才能在东城区申请入学。西城区首次在文件中写明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学校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每个租房地址也只能协调租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在昌平区务工的申请人,则须提供半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截至申请月的上上月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2013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